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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養兒4年親子鑒定方知非親生 妻子與情人仍保持關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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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時報訊: 28歲的阿升(當事人均為化名)怎么也沒有想到,養了4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親生,之后妻子阿枝向法院起訴離婚。近日,從化區法院作出判決,準予阿枝與阿升離婚,兒子的撫養權歸阿枝,并支持阿升反訴的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。 阿枝與阿升相識多年,2012年4月二人登記結婚,同年10月兒子小華出生。阿枝發現孩子長得不像阿升,自己推測孕期發現小華并非阿升的兒子。為維持婚姻,她一直將此事瞞著阿升。婚后,由于兩人不在同一地方打工,在阿升不知道的情況下,阿枝仍然與小華的親生父親保持關系。 一次,小華的親生父親向阿升發消息公然挑釁,阿升這才發現原來妻子與另一個男人保持有多年的戀情,而且孩子也可能不是親生的。2016年9月,阿枝向法院起訴離婚。 阿枝訴稱,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雙方感情基礎不夠堅固,常因小事爭吵,由于小華并非阿升的兒子,自己愿意撫養兒子,不要阿升支付撫養費。 法院根據阿升的申請進行了親子鑒定,證明阿升不是小華的生物學父親。 庭上,阿升辯稱,離婚原因是女方對感情不忠導致,要求阿枝賠償其損失:包括因撫養孩子支出的撫養費10萬余元以及男方被拖延生育撫養孩子發生的經濟損失1萬余元、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。 從化區法院對阿升主張精神損害賠償3萬元予以支持。至于阿升主張的其他損失賠償,基于的是阿枝與兒子小華親生父親的侵權關系,與本案離婚關系不是同一法律關系,本案不予處理。近日,法院依法判決阿枝與阿升離婚,小華由阿枝撫養并自行負擔撫養費,阿枝賠償阿升3萬元。 法官說法:本案經辦法官指出,根據《婚姻法》規定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,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。本案中,阿枝與阿升戀愛期間,與第三者發生關系并懷有兒子小華。婚后,阿枝隱瞞事實,與第三者繼續保持不正當關系。阿枝的行為嚴重違背了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,導致雙方感情破裂,對此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,法院因此支持了阿升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。如果有需要的話,阿升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權糾紛訴訟,要求賠償撫養小孩的費用等。 更多詳情:司法親子鑒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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