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證檢材的包裝和保存是否妥善得當,對物證檢驗能否順利進行,能否獲得正確的鑒定結論,關系很大。法醫物證都是生物性檢材,易受各種理化及微生物因子破壞,關系更為重大。
法醫物證檢材常是血痕或其他體液、分泌液斑,其中最重要的成分是蛋白質。所有能引起蛋白質變性的因素,如甲醇、乙醇、丙酮、重金屬、鋁、汞、銅離子、生物堿試劑以及物理因素,如加熱、高壓、激光、紫外線、X射線、7射線、微波、超聲波都可使蛋白質變性,酶降解、活性減低或消失,紫外線和射線還可使DNA分子降解。
潮濕檢材既可受大量繁殖的細菌的消化酶破壞,還可受組織、體液中消化酶分解。如白細胞的溶酶體釋放的大量蛋白酶、損傷組織釋放的蛋白酶和精液中的蛋白酶,均可參與檢材分解過程。此外,潮濕檢材中水分可發生蛋白水解反應,某些酶蛋白中氨墓酸發生脫酰胺的水解反應,使蛋白質變性增加負電荷,以致電泳時近陽極處出現一些異常譜帶。
因此,不能立即檢驗又無冷藏條件而要遠道送驗的檢材要干燥保存,以避免污染的微生物繁殖。但干燥是相對的,蛋白質與水分子結合相當牢固,干燥檢材中含水量與大氣含水量相關,處于動態平衡中。試驗表明,相對濕度25%時,空氣中晾干的檢材含水量為5%;相對濕度50%時,檢材含水量10010;相對濕度75%時,檢材含水量20%。一般認為含水量17%,即相當于相對濕度60%條件下晾干的檢材為干燥檢材。
檢材干燥雖可延緩、阻止蛋白質變性腐敗,但酶蛋白還可受到直接氧化作用、光氧化作用的影響。如巰基(- SH基,為半胱氨酸,組氨酸的活性位點)被氧化失活;類脂質氧化成酯,蛋白質多聚體共價鍵發生變化等。因此,干燥狀態下存放較久時可出現難溶性蛋白。
檢材離體時間越長,蛋白質降解越明顯,,因此,檢材應及早送驗。不能及時檢驗的檢材,較好的保存辦法是低溫。溫度越低,保存的時間越久,冰凍條件下某些酶活性可保存數月至數年之久。若在- 700C或液氮中,DNA可長期保存。也有報道用50%乙醇固定組織,在常溫下可長期保存DN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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