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沛縣張寨鎮唐樓的王先生向晨報求助,稱15歲的兒子下個月上技校報到需要用身份證,但去張寨唐樓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時,派出所告知,其孩子的戶籍被錯入到別人家的戶籍上,如果想轉過來必須做親子鑒定。這究竟是怎么回事?
王先生稱,他兒子2002年8月18日出生,今年15歲,下個月要到技校報到,需要用身份證。王先生到沛縣張寨唐樓派出所給孩子辦身份證時才發現,其兒子的戶口一直是掛在另外一個人名下的。“現在要把兒子的戶口放在我名下,需要去做親子鑒定。”王先生對派出所的通知不解,“明明是派出所給登記錯了,為啥還讓我花錢去做親子鑒定?”
記者隨后將王先生的情況反饋給沛縣公安局戶政科。戶政科負責人高科長詳細了解后回復記者,王先生兒子的戶口問題由于時間久遠、存疑較多,不能排除有人口拐賣嫌疑,必須要做親子鑒定來證明親子關系。
原來,2002年王先生兒子出生時,他并未按照戶籍管理規定,持孩子的醫院出生證明去派出所為孩子辦理戶籍,而是在年底,村里統一上報戶口時,由村會計代報。因為當時王先生的孩子沒有出生證明,戶口就跟村里其他未上戶口的人一起,放在了一個空掛戶的名下。“這個空掛戶,是作為村集體戶口專為村里未及時上報戶口的人落戶用的。在錄入關系時,可能當時確實錄錯了,把王先生的兒子和這個空掛戶戶主登記成了父子關系,但現在只要王先生能夠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,我們是能給改過來的。”高科長說,但是王先生無法提供孩子的出生證明。
王先生告訴唐樓派出所戶籍警,時間太久,找不到孩子的出生證明,孩子是在沛縣胡寨醫院出生的。“我們的戶籍警去胡寨醫院查找2002年整個年度的出生記錄,都沒有找到王先生孩子的。我們再找他時,他又改口說是在家里生的。可是,戶籍警在入村調查時,包括村會計在內,都無法回憶起他兒子在家出生的事情。王先生既提供不了孩子的出生證明,又沒有人來證明他孩子是在家出生的,這種情況,不能排除人口拐賣的嫌疑,按照規定,必須做親子鑒定。否則,無法證明他們的親子關系。”高科長解釋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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