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首頁 > 行業資訊 |
夫否認權之行使與提訴期間之起算 |
|
【字體:大 中 小】 |
首先,夫之提訴期間,自知悉(子女出生)自己非子女之生父或知悉受胎期間妻與他男有性關系之時起,提訴期間開始進行。除了一年的相對期間外,尚有以子女出生后五年為訴權消滅之絕對期間之限制。另外,其他如有重大事由存在時,即使期間經過后亦有提起否認之訴的可能。若僅知悉子女出生之事實,不使該時效進行,而必須明確知悉非自己之子女時,時效才進行,此于立法上是否妥當,恐無法遁下結論,惟與日本法相較,此種構造確實更有利于真實主義之確保。
|
首頁 | 中心介紹 | 鑒定流程 | 收費標準 | 樣本類型 | 常見問題 |
Copyright © 2010-2023 上海司法親子鑒定中心 版權所有 聯系電話:021- 51061807 (總機)021-68921713(直線) 手 機:18916040966 滬ICP備17029214號 |